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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莲湖法院连续两年入选西安市优化营商环境十大典型案例
作者:吉鹏飞  发布时间:2022-09-26 17:31:03 打印 字号: | |

9月22日,西安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优化营商环境助力西安高质量发展西安法院十大典型案例。莲湖法院审理的一起国有企业破产清算案件入选,这也是莲湖法院连续第二年入选西安市优化营商环境十大典型案例。

西安市某某贸易公司破产清算案件由莲湖法院民四庭法官吉鹏飞承办。西安市某某贸易公司为全民所有制企业,以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莲湖法院申请破产清算。莲湖法院裁定受理该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后,针对职工安置、资产处置、社会维稳、费用承担等风险问题作出提示和建议,由国有企业上级主管单位书面承诺对职工及费用问题托底。创新办案方式,采取定期召开清算组会议、现场办公协调推进会等方式帮助破产企业解决了房产登记信息错误、人员社会化移交等清产核资、职工维稳方面的历史遗留问题。2021年12月21日,法院宣告西安市某某贸易公司破产,并依法裁定终结西安市某某贸易公司破产程序。

西安市某某贸易公司破产清算案是人民法院通过破产程序推动“僵尸企业”出清的典型案例。莲湖法院在办理该起破产清算案件中,加强府院联动,依法高效审理,在公平公正公开前提下做到快审快结,杜绝“程序空转”,有效终结了国有“僵尸企业”长期积累的各种矛盾,充分发挥了破产审判制度,清理“僵尸企业”,加快实现市场出清,释放生产要素的作用。西安市国资委、西安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单位到莲湖法院赠送锦旗和表扬信,就该起破产案件高效审结表达感谢。

该起破产案件的依法高效审结,也为在现代企业破产制度框架下综合解决国有“僵尸企业”破产问题拓展了有效途径。该案例对当前形势下通过加强破产审判,依法处置“僵尸企业”,发挥破产制度在优化营商环境、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积极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具有很强的典型示范意义。

下一步,莲湖法院将继续积极发挥审判职能,强化案件质效,以机制的不断完善和纠纷解决方式的不断创新,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合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莲湖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精准有力的司法服务。


 
责任编辑:安芯雨 闫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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