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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湖法院传达落实中央精神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作者:詹保余  发布时间:2019-08-23 17:55:55 打印 字号: | |

8月22日,莲湖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会议精神,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部署。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扫黑办全体成员及部分庭室负责人、办案人参加了会议。

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曹媛传达了全国扫黑办第七次主任会议精神、陈一新同志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会在京召开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精神以及中央扫黑除恶第12督导小组陕西省情况反馈会议精神。

院党组书记、院长刘群就下一步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出五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刻领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社会治理的深刻含义,对照“八位一体”要求,坚持“五个再来一遍”和“三个大起底”,明确工作短板,务实各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确保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落地见效。二是全面落实“打财断血”工作。要把“打财断血”作为办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的重点内容,下决心查清财产,依照职权裁定采取保全财产措施,加大对涉黑恶犯罪被告财产刑的执行力度。三是对发现的黑恶线索要及时研判。深挖彻查“保护伞”,同时要加强对办理扫黑除恶犯罪案件的审判人员的人身保护。四是加强综合治理。针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行业乱象,不断完善与行业部门的协作、线索移送、信息反馈等机制,及时发出司法建议,细化工作台账,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工作联动,提升社会综合治理能力和水平。五是确保审慎宣传。通过宣传有力震摄犯罪,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

会议还对对发现的六条涉黑涉恶犯罪线索进行研判。


 

 
责任编辑:莲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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