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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关于邀请社会中介机构以竞争方式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关于邀请社会中介机构以竞争方式选任破产管理人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12-07 17:19:14 打印 字号: | |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作出执行决定书,将被执行人陕西领峰会商业运营有限公司的执行案件移送破产清算审查。本院经审查裁定予以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现决定采取竞争方式确定本案破产管理人,特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陕西领峰会商业运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月24日,系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西安市莲湖区莲湖路莲莹坊1幢1单元1F109室,工商登记机关为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惠如,股东为王惠如、崔建功、倪增虎,经营范围:会所、酒店、商场、物业、企业项目的投资管理。陕西领峰会商业运营有限公司在我院作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30件,执行标的额为10040018.14元。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为编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中且营业地点在西安市范围内的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破产清算公司;

    2、允许两家性质不同的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破产清算公司联合申报,联合申报的需提交联合协议,并确定一家机构为主申报机构;

    3、申报机构可以派出的管理人团队成员中,律师、注册会计师或者其它具有高级职称的从业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律师不少于3人,注册会计师不少于1人,管理人团队成员中具有破产工作经验的人员不得少于 3人;

    4、申报机构及其团队独立担任管理人办结过破产案件;

    5、申报机构和从业人员最近三年未因执业、经营中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等行为收到行政机关、监管机构或者行业自律组织行政处罚或者纪律处分;

    6、申报机构及其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三、报名及申报

    (一)联系方式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柴家什字88号莲湖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509办公室。

    联系人:吉鹏飞、赵梓佑

    联系电话:029-87627363、17829751507 

    (二)报名、申报流程

    1、报名:申报机构在报名期限截至前以书面形式向我院提交邀请函回执(参照附件一),并附相应授权委托书,现场报名确认参加竞争,我院会向符合申报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发送申报书内容及格式要求;

    2、申报:确认报名后,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机构在申报期限截止前以书面形式向我院提交申报书。

    (三)报名、申报时间

    报名期限截至2018年12月17日下午17时。逾期提交邀请函回执的,视为不参加竞争;

    申报期限截至2018年12月27日下午17时。逾期提交申报书的,视为不参加竞争。

    四、选任规则

    (一)申报机构为十家(不含本数)以上的

    初审:本院对申报机构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书面评审后,择优选出前十名进入现场评审环节;

    现场评审:申报机构通过竞争陈述、接受现场提问后由评审委员会结合申报资料进行打分及评议,我院选出一家正选机构、一家备选机构。今后如涉及管理人变更,优先指定备选机构为管理人。

    (二)申报机构为十家以内的

    现场评审:申报机构通过竞争陈述、接受现场提问后,由评审委员会结合申报资料进行打分及评议,我院选出一家正选机构、一家备选机构。今后如涉及管理人变更,优先指定备选机构为管理人。

    附:邀请函回执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二O一八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一:

                               邀请函回执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社会中介机构名称)已收悉你院登载通知的“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关于邀请社会中介机构以竞争方式选任破产管理人的公告”内容。经查证,我单位符合规定的申报条件,且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二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可能影响忠实履行破产案件管理人职责的利害关系,如违背以上陈述产生的一切损失,(社会中介机构名称)愿意承担全部责任。经研究,现确认报名参加陕西领峰会商业运营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的竞争。

                                                (中介机构印章)

                                                    年  月  日

 
责任编辑:安芯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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