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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雪峰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作者:执行局 发布时间:2017-11-22 16:2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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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院: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姓名:何雪峰
身份证号码:610103xxxx3850
执行标的: 10.8 万元
失信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案号:(2017)陕0104执33号
责任编辑:赵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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