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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雪峰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作者:执行局  发布时间:2017-11-22 16:24:41 打印 字号: | |
  执行法院: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姓名:何雪峰

  身份证号码:610103xxxx3850

  执行标的: 10.8 万元

  失信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案号:(2017)陕0104执33号
责任编辑:赵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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