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四季度,莲湖法院破解执行难连出重拳,11月制定了《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关于请求交警部门协助扣押涉案机动车辆实施细则》,不到一个月,神木、西安两地交警便协助扣押两辆涉案车辆,不断挤压“老赖”的“生存”空间。推进执行工作不断取得成效。
2011年,被执行人姚某和工商银行签订《信用卡分期购车还款合同》,贷款购车并将所购总价值108万余元路虎揽胜牌车辆抵押给工商银行。同时通过西安市莲湖区公证处予以公证。在部分履行还款义务后,目前尚欠20余万元拒不还款。2016年5月17日,工商银行依据生效的公证书向莲湖法院申请执行。莲湖法院多次传唤被执行人到庭,姚某拒绝配合执行工作。
11月8日,莲湖法院依据《关于请求交警部门协助扣押涉案机动车辆实施细则》向省交警总队提交了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请求协助扣押被执行人名下的涉案车辆。11月23日,榆林市神木县交警大队在巡逻过程中,依法扣押了该车,莲湖法院接到通知后,立即指派办案人员前往神木,在省法院执行局及省交警总队的支持协调下,与神木县交警大队办理了该扣押车辆移交手续。推进了执行案件的化解。
另,11月24日,交警新城大队在查酒驾时排查到“老赖”名下的涉案车辆,已协助莲湖法院予以扣押,联动交警部门协助扣押涉案机动车辆工作机制收效显著,莲湖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切实破解执行难。